資產轉讓信息公告
本轉讓方擬轉讓下列資產,根據《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國務院國資委 財政部令第32號)等規定,在廈門產權交易中心網站公開披露信息,現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轉讓標的權屬關系清晰,本轉讓方對該標的具有完全處置權,且該處置權的實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本次轉讓標的轉讓行為已經過相應的有效內部決策并得到相應批準。
3、本轉讓方保證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無隱瞞或遺漏應披露信息,對轉讓標的的重大資產調整、權利限制狀態等事項已予以揭示并提交相應證明,如有不實,本轉讓方將承擔一切后果及責任。
4、本轉讓方保證各意向購買人均可到標的現場了解標的情況。
5、本轉讓方在轉讓過程中將遵守法律法規和本次資產轉讓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6、本轉讓方委托廈門產權交易中心代為收取保證金并結算相關交易費用。
本轉讓方保證遵守上述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一、標的名稱 | 飛機加油車共2輛 | |||
二、標的基本情況 | 詳見《轉讓標的清單》(點擊打開) | |||
三 、 其 他 交 易 事 項 | 轉讓底價 | 詳見《轉讓標的清單》 | 保證金 | 詳見《轉讓標的清單》 |
擬公告期限 | 10 個工作日 | 標的所在地 | 龍巖市連城縣 | |
是否允許聯合競買 | 否 | 是否涉及優先權 | 否 | |
內部決策及批準情況 | 1、關于同意元翔(龍巖)冠豸山機場有限公司已報廢車輛拍賣的批復。 2、龍機場呈[2019]33號,龍機場呈[2019]37號。 | |||
競價方式及受讓方選擇的相關評判標準 | 網絡競價,價高者得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受讓方不得為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 | |||
信息披露期限內未征集到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的處置方式 | 變更掛牌條件,重新掛牌 | |||
標的轉讓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 | 協議簽訂后5個工作日付款 | |||
費用承擔情況 | 1、 本次項目轉讓應繳廈門產權交易中心的產權交易傭金由轉讓方承擔,交易鑒證費由受讓方承擔。 2、 所拍賣車輛(2部)交付之后的相關費用由買方承擔。 | |||
備查文件 | 1、評估報告及備案表;2、有關批準文件;3、其它有關材料 | |||
其他披露事項 | 無 |